2021年运城国家执业药师职称考试时间,年龄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1-04-21
导读: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一、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要求如下:
一、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考全科(四科)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免试条件(两科)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二、合格标准
2019年3月20日之后,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四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注: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执业药师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20 | 72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120 | 72 |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120 | 72 |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120 | 72 |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120 | 72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120 | 72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120 | 72 |
三、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首先,《通知》明确,坚持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稳步提高配备水平。
《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药品经营领域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是指执业药师,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药)系列职称(含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从业药师等。
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是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和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坚持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依法配备使用要求。
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
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
四、考试介绍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五、电子处方流向药店,经药师审后可销售
进入3月以来,重庆和天津食药监局相继发布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政策(以下简称“电子处方试点”)。此前该政策在全国各大城市以及广东等地有零星试点,但今年以来有加快试点趋势。
短期来看,电子处方对药店最直接的贡献是带来大量的精准客流并提升了处方药的销售,部分项目可使药店客流量呈2-3倍提升。长远来看,药店可通过互联网医疗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多元化销售,进而提升药店的经营效率。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和质量管理的相关材料;同时,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相关文件赋予电子处方的合法定义,电子处方首先来源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其次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师”开具,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传到药店的终端设备,经药店执业药师审后方可销售。也就是说,一个药店中如果没有执业药师,有电子处方也卖不了药。
六、没有注册,证会不会作废?
考试合格后,拿到的是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这个证书是长期有效的;拿到资格证书后,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注册执业药师证书,这个注册的证书是有有效期的,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那么不继续教育,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会作废吗?
不会作废!
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有提到:
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
但未提到没有继续教育就会注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只是你要注册执业药师时需要提供继续教育的学分,到时需要补上这些学分!
执业药师每年报名人数出现增加,但是通过率却一直并不高,想要顺利通过考试,还是需要下功夫,本站提供快捷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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