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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本地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段:推测为3月下旬

更新时间:2022-09-14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人才涌入监理行业工作,包含经验丰富的在职工作者,也有刚毕业的应届生,然而进入该岗位就离不开报考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小编根据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通知为大家解析:2023年辽宁本地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段:推测为3月下旬。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目前,2023年报名通知公告暂未发布,由于每年考试政策变化不大,我们暂且以2022年通知作为参考。

辽宁人事考试网已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可知辽宁2022年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3月21日9:00-3月28日24:00,资格核查3月21日-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3月21日9:00-3月30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5月6日9:00-5月13日24:00,具体详情如下:


  辽人考函〔2022〕5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文件规定:

  凡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相应专业级别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名条件中所学专业参照中国人事考试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中专业对照表( 点击查看)。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

  (二)考试时间

  5月14日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5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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